关于拟申报“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单位的公示
根据《关于做好全国“两红两优”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校团委拟申报“全国五四红旗团委”,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3月12日至3月20日,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等形式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人:包玥晗
联系电话:0531-89709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