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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委员会服务承诺书

发布日期:2021-04-30 作者: 来源: 点击:

共青团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委员会

服务承诺书

为了进一步凝聚青年、服务青年,改进工作作风,更好地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根据团中央、团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团干部作风建设的决议》和学校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向全校师生作出以下公开承诺:

(一)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纲领,严格遵守《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的有关规定,切实围绕学校的党政中心工作为团员青年的成长成才服务;

(二)准确把握党的声音和主张,积极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路线、有关政策规定,做党的政策主张的传播者切实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三)积极听取收集同学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学校,真正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和利益诉求,为青年学生中的弱势群体排忧解难,依法维护青年学生的合法权益

)进一步加强工作作风建设,紧跟时代发展潮流和青年大学生思想、心理发展特点,不断学习党的政治理论和共青团业务知识使广大团学干部形成“务实高效、开拓创新”的工作作风,尽心尽责为师生服务

(五)强化工作实效和计划性,提高青年满意度

1.限时办理。凡安排和确定的工作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结束,团的各种工作报告、请示在五个工作日内给予批复或答复;

2.督察办理。安排工作要明确办结时间,并以此为依据进行检查、督促;

3.程序办理。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程序办事,不越职越位。对职责范围内的事及时办理,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积极协助相关人员办理;

4.凡属团委组织的活动,积极适应青年学生需求,认真组织策划、扎实创新开展,提高学生参与率和满意度,为学生办活动让学生真受益。

5.随时办理。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团费收缴、团员材料领办等事项,符合规定手续完备的,经基层团委审批同意后,可以随时办理;各种申请使用大学生活动中心等团学活动阵地的报告,应及时给予答复。

6.文明服务。在工作中做到文明用语、举止端庄、服务热情、办事公道,对因特殊原因不能办理的事项,要耐心解释;

(六)虚心接受师生监督,及时处理违诺事件。我校师生可通过以下渠道投诉或举报:

1.投诉电话:89709829

2.投诉地址:办公楼2617

3.投诉邮箱:tw@sduc.edu.cn